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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安监支队部门预算 (2017年)

2017-02-08



锦州市安监支队部门预算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锦州市安监支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为安全生产提供执法监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违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行为>监督检查与违法行为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投入/安全经济政策落实>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违法行为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违法行为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与投诉案件<受理/承办/调查处理>。局移交案件复查。专业职能处室行政处罚配合。受委托<查封/没收/扣押>依法执行。
二、 安监支队构成
   由综合科和执法科组成
第二部分    锦州市安监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10张表)

第三部分    锦州市安监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锦州市安监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锦州市安监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锦州市安监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11.8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11.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二、锦州市安监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其中:国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1.84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是减少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安监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中公开10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