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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2016-03-25


全市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报 告

副市长  马海峰

                                       (2016年3月25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对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安,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9.09%死亡11人同比死亡人数持平。其中: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非煤工矿商贸事故发生8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0%,死亡人数减少1人;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市政府在2015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取得99.9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主要开展了四项工作:

(一)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全面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安委会扩大会议、市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和视频会议22次,对各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玉书记、兴伟市长、时任市委副书记刘亮多次出席会议做重要讲话,并亲自带队深入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特别针对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和《督查专报》。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增加考核覆盖面,将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单位,由原来的93家调整为116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切实做到了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全市120个乡(镇)街道、323个行政村(有工矿企业的)和438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百日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6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437个,检查企业349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4933项,整治违规违章行为31164项,停产整顿企业31家,暂扣吊销证照30家,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8家,罚款1673万余元,追究刑事责任4人。

煤矿领域—持续强化了县、乡政府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了煤矿工作计划制度、安全包保制度、密闭管理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全落实。突出抓好了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全市所有生产矿井已完善了六大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突出抓好了煤矿“四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对停产整顿矿井采取了停止火工品、井口上锁等强硬措施,持续保持了“严防、严管、严惩、严打”的高压态势,彻底杜绝了“假整顿、真生产”等问题。采取“一矿一策、一矿一档”的方式,对19家煤矿存在的199项突出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非煤矿山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和安全生产低门槛企业10家,开展了59家矿山的专家会诊工作。制定了全市非煤矿山风险分级实施细则,169家系统100%在线录入全国数据库。

消防领域—制定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三年整治规划》,检查社会单位31503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8221处,三停129家,临时查封257家,拘留67人,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324份。

道路交通领域—开展了“质量安全年”、“道路运输平安年”等18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投资3800万元,完成了68座危桥改造和路面坑槽、翻浆处理,投资530万元,完善路标、标线、防护栏等安保设施。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突出加强港区安全监管,组织港区高危企业进行安全会诊,开展了港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和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专项整治行动,关闭“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30家。

城镇燃气领域深入开展两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燃气经营企业167家、燃气道路运输企业25家、居民住宅45万余户、公共用气单位2万余家,发现问题隐患3600余处,淘汰更换老旧气瓶3万余个,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燃气车辆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起重设备专项整治等系列大检查21次,开展市政道路、地下管网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3次。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9次。加强了全市人防工程和锦凌水库等水利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领域稳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和“六打六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农机部门累计检查拖拉机20350台,查处无证驾驶313人、排查一般隐患393个。实现全市农机事故率、死亡率、重伤率连续10年均为零。

输油气管网领域—彻底解决了凌海大市场20处建筑物集中占压等安全隐患和173处穿跨公路、铁路隐患的保护工作,输油气管线整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铁路道口领域重点开展了校车、公交车通过铁路道口“两整治、一杜绝”活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现了3个安全百日,预防事故7起,连续实现3317天无事故。

职业卫生领域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检查企业100余家,发现问题212项,新增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160家。截止2015年底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421家,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23951人。9家企业获得“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此外,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冶金有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也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控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整体布局多措并举,提升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标准配齐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实现了乡镇(街道)平均有2名以上专(兼)职安监人员的目标,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达605人,改变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无人办事”的被动状况。二是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技术水平。市政府先后拨付278万元用于安全生产执法装备配备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拨付44万元用于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拨付80万元建成了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三是逐步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推广了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清单式管理工作机制,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四个清单”工作机制专题培训并深入基层进行宣讲。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承接省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9项,压缩了审批环节,减少了审批时限四是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认真落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度统计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10起。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886人。完成了5户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举行各类应急演练150余场次。

    (四)大力开展安全宣传,营造依法治安舆论氛围 

2015年我市紧紧围绕“法制锦州建设年”活动主题,强势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先后在锦州电视台、锦州电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了《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专栏、循环播放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全市开展了“锦港杯”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共计组织26场次,并在锦州电视台现场直播决赛实况。举办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培训班20期。开展了“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市领导与企业集体谈心对话活动,“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活动、以及119消防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较大事故防范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严重;三是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基础依然薄弱,清单式管理工作机制未得到广泛落实。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严防事故,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主要目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提高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党委会、政府常务会、总经理办公会,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县级以下党委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履责检查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各项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并将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认真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制订并组织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依法治安;做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着手向规模以下企业推行建立“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尽快研究制订本地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的实施方式和有效途径,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使“五级五覆盖”工作落到实处;科学划分县乡两级分级分类监管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悬空”问题;依法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实行重点事故挂牌督办机制,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二)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市)区和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执行 “四个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性;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和专家查隐患促整改的作用,建立全面分组分类的专家数据库,聘请专家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会诊把脉”,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从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工作,推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管理模式,实现动态监控;加大对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向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报告。深入开展“一隐患一建档一处理”活动,确保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的整改责任、期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今年,凡是省安委会督查我市企业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及的县(市)区和部门,必须加强跟踪,严格督办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每半个月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报整改工作进展,各级安委会办公室也要定期做好调度通报。对于整改进展迟缓,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涉及的县(市)区和部门要采取断然措施,督促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三)以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

 突出抓好煤矿安全。以宣传贯彻“国办发99号文件”为主线,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等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加大对“三违”、“三超”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杜绝非法违规行为;要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格煤矿复产验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坚决不允许复产,要以最严格的验收标准逐步使小煤矿退出市场;要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大力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对重点产煤乡镇及重点煤矿实施针对指导和特殊监管,不断推进煤矿全面建设。

 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全市还要重点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火灾、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海洋渔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冶金、旅游、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森林防火等关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打击取缔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事故规律和季节时段特点,抓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检查,不断深化港口危化仓储、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铁路道口、爆炸性粉尘企业以及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特殊、关键作业环节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风险。

(四)以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县(市)区要将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培养和造就一支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深入推动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和“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落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依法抓好安全生产准入,依法落实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全文化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积极调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保险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加大对安全生产12350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推进各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力度。建立应急处置评估和专家技术咨询制度,加强相应技术装备和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五)以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为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巩固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环境,确保相关从业人员远离职业病危害。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和报备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加强对职业防护用品投入与发放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服务水平。

同志们,成绩只代表过去,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尽心履职,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相关领导的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遗余力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